區漢宗:「兩辦」從守門員聯絡員到監督者的歷史性轉變

2020-04-24
區漢宗
資深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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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陷入劇烈動亂,「兩辦」頻頻發聲作出譴責和警告,「兩辦」已發生從守門員聯絡員到監督者的歷史性轉變。

國務院港澳辦21日罕有地連發三稿,以問答形式回應香港社會近期關注的熱點問題,重點是針對泛民所謂「兩辦無權論」,闡明「中央有權有責維護香港憲制秩序」,對香港高度自治權「有授權就有監督」。以及再度點名批評郭榮鏗違背誓言及涉公職人員行爲失當,對於多國發聲譴責警方大規模政治檢控,港澳辦就表示「堅定支持」警方拘捕黎智英等人。港澳辦罕有地連發三稿,鮮明地顯示了「兩辦」從守門員聯絡員到監督者的歷史性轉變。

「兩辦」的成立遠早於基本法,屬於國家行為,各有歷史背景。1978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在當天批准的《關於港澳工作會議預備會議情況的報告》中決定:「為加強對港澳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糾正克服各自為政、自亂步調的現象,港澳工作全部歸中央直接領導,成立中央港澳小組協助中央歸口掌管港澳工作。中央港澳小組的辦事機構為國務院港澳辦公室。」這份文件可以說是港澳辦的「出生證」。

中聯辦的歷史較港澳辦悠久得多,前身為成立於1947年的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在香港政權移交之前,該社以中國政府駐香港最高代表機構的身份,與港英政府聯繫,直至2000年才更名為中聯辦。中聯辦作為中央政府在香港的派出機構,是代表中央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屬於中央權力在香港的化身和象徵,既不是基本法第22條第1款說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更非「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如需在香港設立的機構。簡言之,中聯辦的設立根本和第22條無關。

2003年7月,中央政府因應當時香港發生七一大遊行的形勢,成立由18個部門組成的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全面領導港澳工作。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的歷任組長包括,時任國家副主席曾慶紅,時任國家副主席習近平,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現任國務院副總理韓正。中聯辦主任及港澳辦主任分別為小組的成員,簡而言之,中聯辦及港澳辦均為執行中央對港政策的主要機關。有輿論指中聯辦的設立及角色,基本法沒有觸及。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早前倡議將中聯辦地位及職能列入基本法,讓中聯辦在香港名正言順運作。香港大律師公會更發表聲明,表示基本法中沒有任何條文賦予中聯辦和港澳辦對香港自行管理的事務行使監督權。但基本法中沒有任何條文觸及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自然也沒有條文觸及分別為小組成員的中聯辦和港澳辦。不可忽視的是,基本法第12條明確規定香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以及分別為小組成員的中聯辦和港澳辦,就是香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管轄機構,香港特區政府與「兩辦」之間並非不存在隸屬關係。

香港回歸之初,中央對香港強調的是「不干預」、「井水不犯河水」。時任港澳辦主任魯平強調港澳辦要當好一國兩制的「守門員」。接任魯平的廖暉也說,港澳辦要當好「三員」——守門員、聯絡員、服務員。第一任中聯辦主任姜恩柱則稱,香港特區政府與中聯辦之間不存在隸屬關係。因此,回歸後相當一段時期,港澳辦和中聯辦主要的角色是「守門員」及中央的「聯絡員」,主要任務是防止其他部門干預香港內部事務,聯絡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協助中央掌握民意。

2014年「一國兩制」白皮書明確對港「擁有全面管治權」,也是自2014年違法「佔中」、2016年旺角暴亂以來,香港陷入劇烈動亂,「兩辦」頻頻發聲作出譴責和警告,「兩辦」已發生從守門員聯絡員到監督者的歷史性轉變。在此基礎上,2018年9月13日,港澳辦舉行「慶祝成立四十周年座談會」,時任主任張曉明發表講話,他的發言過萬字,核心是強調港澳辦「是國務院專責港澳事務的辦事機構,同時也是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的辦公室,在港澳工作系統中居於中樞位置,承擔著統籌協調和歸口管理港澳事務的職能。」「中樞」二字可圈可點,其中張曉明強調港澳辦對「港獨」等嚴重違反「一國」原則、嚴重違反基本法的言行,堅決採取「零容忍」的態度,代表中央與特區政府共同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若特區政府沒有盡責或力有不逮呢?「兩辦」實際上就扮演「監督」促進角色。

張曉明所說港澳辦的憲制角色,與魯平當年提出的「守門員」角色、與中聯成立初期單純「聯絡員」角色,性質迥然不同。當年,港澳辦主要工作是防止中央和地方部門干預香港事務,中聯辦角色主要是聯繫香港社會各界人士,但隨著香港進入「五十年不變」的中期,許多問題進一步顯現,再加上國際鬥爭大格局的影響,「兩辦」從守門員、聯絡員到監督者的歷史性轉變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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