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15人涉非法集結等案再押後訊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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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名民主派人士分別被控在去年8月及10月反修例期間,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以及處理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裁判官押後本案7月15日再訊。
其中一名被告、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反對控方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表示過往沒有案例顯示,被告所面對的罪行牽涉刑期超越裁判法院的司法權,即兩年的上限,因此將案件轉介至區院屬不當,要求控方提出理據,並希望法庭給予4個星期時間處理,假若理據不足而控方堅持要到區院審理,辯方會考慮申請司法覆核。

控方表示,已經考慮所有理據,包括被告和證人的人數,案件的複雜程度和嚴重性等。

裁判官羅德泉擬要求控方在4周內解釋轉介原因。控方重申,基於各宗案件牽涉被告人數,證人人數眾多和證物片段不少,案件複雜程度,案件有需要轉介。 羅德泉聽畢控辯雙方陳辭後,押後本案7月15日再訊,辯方須兩周內決定是否草擬覆核,並知會控方,倘若辯方決定申請,將會在7月15日討論法庭須否中止案件聆訊以待司法覆核結果。 此外,因應近期部分人士棄保潛逃,控方申請添加陳皓恒和何俊仁保釋條件,要求法庭下令他們不得離港和定期向警署報到,以降低他們潛逃的風險,惟申請遭羅德泉反對。


15名被告的控罪涉及4次集會遊行,包括去年8月18日「流水式集會」、8月31日遊行、10月1日國慶日遊行,以及10月20日的遊行。被告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多名現任及前任立法會議員,以及社民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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