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大律師公會意見基於政治多於法律理由

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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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師公會早前發聲明,表示極度關注政府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質疑政府押後選舉的法理及證據基礎。 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前律政司長梁愛詩批評大律師公會的意見基於政治多於法律理由。

大律師公會:選舉屬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

大律師公會指,現時立法會條例容許選舉,可基於危害公眾健康的事故而押後。大律師公會指,一般情況下,針對特定議題所訂立的法例,相對於緊急法等一般性法例具有優先性,但政府並沒有行使此權力。 公會又指舉行立法會選舉選出議員,屬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對政府無視基本法的規定,就立法會任期問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大律師公會認為是繞過基本法及其他香港法例條文 。

梁愛詩:不同意大律師公會意見

梁愛詩回應時表示,不同意大律師公會就政府押後立法會選舉提出的意見。梁愛詩指,本港疫情自上月初變得極度嚴峻,選民外出投票將有很大的感染風險,指《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有保障選舉權和被選權,同樣法例也有保障市民的生存權利。

梁愛詩表示,特區政府並不能修改《基本法》第69條有關立法會任期的規定,因此特首才要提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處理立法會真空期的問題,她相信人大常委會將會作出合憲,並符合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規定的決定。

反對派拉布令選項減少

她透露,政府曾考慮引用《立法會條例》和《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押後選舉,但立法過程或會受到反對派議員拉布影響,並不可行;雖然《緊急法》的合憲性正受到司法覆核挑戰,但她相信政府在緊急情況下引用有關法例,被判合憲的機會相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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