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虛報被警員毆打認罪判監四個月

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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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一名46歲男子今年六月因涉嫌盜竊被捕,他在七月向警方投訴警察課投訴,指在旺角警署內被警員毆打。但警方調查後認為是不實指控,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起訴他虛報有人犯罪,該名男子今日在西九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監四個月。
投訴警察課總督察周國權表示,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發現投訴的男子沒有被毆打。他強調投訴警察課會公平公正處理每宗投訴,若任何人對警員作出不實指控,將面對嚴重後果,包括刑事檢控,或干犯虛報有人犯罪或浪費警力,一經定罪最高被判監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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