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非常任法官施覺民請辭 特首撤銷委任

2020-09-18
 
AAA

ea203201-d2b5-4574-9f1c-155de74279c9.jpg

政府今日刊憲,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撤銷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施覺民的委任,本月2日生效。

林鄭月娥在去年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的建議,延長施覺民的任期3年,直至2022年7月尾,如今提早近兩年結束任期。

特首辦指,施覺民在9月2日向特首提出辭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因此特首按有關法例撤銷其委任,而施覺民亦沒有提及辭任原因。

74歲的施覺民,2013年成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他在波蘭出生,於悉尼大學取得文學士及法學士學位。自1980年起,他以大律師身分執業,並於1986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1997年署任新南威爾斯副檢察長。1998年獲委任為新南威爾斯首席法官,並一直擔任該職位至2011年。期間也曾任斐濟最高法院法官,2003年處理一宗挑戰斐濟政府合法地位的憲政案件。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