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延長利君雅試用期 工會今約見管理層促解釋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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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早上開會,港台節目及製作人員工會在會前請願,認為重啟對電視部員工利君雅的投訴調查,並延長試用期120日做法理據不充分,形容屬政治打壓,破壞公務員制度。港台工會下午約見廣播處長等數名管理層,要求解釋事件。

工會主席趙善恩說,公務員有3年試用期,至少6次的考核。考核範圍並無公眾對當事人觀感一項。如果利君雅表現有問題,應在過程中提出,管理層重啟調查意味之前已結案,按法庭做法,應是一案不能兩審,認為今次做法背後原因是不言而喻。

她又指利君雅以往提問,並無偏離事實,認為今次事件不只關乎利君雅的個人仕途,亦涉及到港台制度。

港台管理層重啟對電視部員工利君雅的投訴調查,有關投訴涉及她在去年7月至11月期間,出席政府記者會的表現和行為,並要求延長利君雅的試用期120天。利君雅需要在明午5時前回覆是否接受延長試用期的安排,否則會視作自動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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