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指有審案時屢抨警的裁判官被調職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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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在審理反修例示威相關案件中,多次批評警方的裁判官被調職。

星島日報報導,審理反修例示威相關案件中,多次批評警方誇大供詞並不可信,而裁定案中被告襲警或阻差辦公等罪名不成立的西九龍法院裁判官林子勤(上圖)將於下月二日起「平調」往淫褻物品審裁處工作,主要負責為事物及物品評定類別,以及裁定有關物品是否屬於淫褻或不雅。換言之,林官將調離刑事案件的審訊工作,短期內都不會處理示威案件。

林官在審理四名男子被控於元旦日在山東街與通菜街襲擊一名便衣男警案時,認為證人女警供詞與片段不符,被告李俊賢根本沒有掙扎,卻遭警員弄至嚴重受傷,斥責警員使用武力不合比例,存心推搪及誇大證供,至於警員在辨認被告鍾兆濠,僅觀察了一、兩秒,林官質疑認人質素差,乃裁定二人均罪脫 。
林官處理於「六.一二金鐘衝突事件」,承認非法集結罪的一名貿易公司董事助理入獄兩周,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申請覆核,直指林官沒有充分考慮現場其他人士的暴力行為,以及過分着重被告個人行為,刑期應最少為兩個月監禁,但林官表示已根據上訴指引考慮判刑因素,拒絕控方的覆核申請,維持原判,下令控方須支付是次的訟費。

因參與一六年旺角暴動罪成判囚四十六個月的「佔旺女村長」畢慧芬,被控於去年七月在瑪嘉烈醫院內涉拳打保安,以及拒絕向警員出示身分證案後,林子勤裁判官於上月十六日在裁決時稱,事主保安員表示沒有被打中,亦沒有感到痛楚,即使其他證人能夠描述被告襲擊的動作,但法庭會以事主證供為主。精神醫生診斷被告智商只有五十至七十,表現衝動,不跟從他人指示 。林官認為對於智障人士而言,並非唯一合理推論,有可能只是「小朋友發脾氣」,故裁定被告兩罪均罪脫。林官更寄語涉案人士,處理如被告智障人士事件時,應給予包容和耐性,非用強硬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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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堯亦報稱被調職 暫時毋須再審刑事案

較早前,北角區議員仇栩欣襲警案,東區法院裁判官何俊堯裁定她罪名不成立,更指兩名警員作供時「大話冚大話」,其後有報導指何俊堯被調離裁判法院,轉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暫時毋須再審刑事案。

而司法機構公佈有關何官處理8宗案件的投訴。司法機構指6宗投訴均不成立,另外2宗投訴司法機構會待該案的司法程序完結後才作出適當的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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