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撰文稱打擊洗黑錢被抹黑 必須矯正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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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發表文章,稱近日打擊數宗涉嫌 洗黑錢 案件,是保護受害人財產,不讓犯罪分子予取予攜,不過有人因為政治理由,將這個機制污衊為濫用權責,他認為這些抹黑,必須義正辭嚴予以矯正。

李家超指,根據法例,任何人,包括銀行,如果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是犯罪得益,必須停止繼續處理這些財產,否則便違法。法例亦說明,銀行或相關人士須向當局提交「可疑交易報告」,並禁止任何人披露損害偵查的內容。而在2014至2019年,就有共涉18億港元可疑資產被凍結,隨後被法庭充公。
李家超表示,銀行凍結可疑資產,必須果斷、迅速和恰當,否則犯罪得益可能被快速移走。又指銀行為防止洗黑錢,按法例要求凍結懷疑犯罪得益,是遵守法律、履行職責,必須和正確的做法。
他強調,執法部門採取行動,必須是針對洗黑錢行為,與涉嫌人士的政治背景無關。其他關連戶口必須要屬於可疑的洗黑錢活動,與是否涉嫌人士的親屬無關。
李家超希望市民明白凍結涉嫌犯罪資金的重要性,不要被政治抹黑蒙騙,扭曲依法行事、遵紀守法的事實。對銀行履行防洗黑錢的法律責任,是理所當然,應予以肯定和支持。
警方星期二以涉嫌詐騙和洗黑錢罪,拘捕好鄰舍北區教會兩人,教會之後稱警方指控的「洗黑錢罪」,只是掩眼法。另外,宣布流亡海外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曾表示,自己和家人的多個銀行戶口一度被凍結,警方曾指許智峯涉挪用眾籌打官司的資金,有洗黑錢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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