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 譚耀宗:不服可上訴 朱凱廸:已無法聯絡官派律師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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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涉嫌偷渡到台灣但在內地海域被截獲的香港人,其中10人被內地當局判監7個月至3年不等,兩名未成年人就不獲起訴。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形容是案件是依法依規處理,如果不服判決可提出上訴。但一直協助12港人家屬的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表示,家屬無法接觸當事人,難以協助他們提出上訴。

10名被判監的港人,其中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判刑最長的鄧棨然,他的弟弟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說,鄧棨然與面對同樣控罪、判監2年的喬映瑜,有機會被調離深圳鹽田看守所服刑,但官派律師未有聯絡家屬,亦無透露任何消息,因此家屬未能計劃為兩人提出上訴,亦未知要去哪裡探望兩人。

他說如果看到鄧棨然,只能叫對方努力照顧自己,形容現時百般感受,難以用三言兩語講清楚。

譚耀宗:今次審訊算公開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就說,內地的審訊在幾個情況下可以不公開,包括涉嫌國家秘密、個人私隱、商業秘密,或者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他認為今次的判刑算是公開,雖然沒有在網上直播,但有人大政協代表、記者及家屬參與。

他指案件是依法依規處理,亦認為判刑合適,如果被告不服判決,可在10日內提出上訴,上訴失敗亦不會加刑。又說10名港人被定罪港人的家屬未來一定能夠探望當事人,只是可能現時仍未安排到哪個監獄服刑,但他提醒回內地探望仍需要14日強制隔離,家屬要作留意。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亦指,2港人案中10人判刑算輕,對未成年的2人更是寬大處理,相信即使上訴,減刑機會亦不高,如果牽涉領事旁聽等情況,將會令案件更複雜,現時已經是從輕處理。她指根據過往經驗,10名港人已經送到監獄,家屬可以探望或提供日用品,透過律師等正常接觸途徑,查詢被送到哪個監獄服刑,指假如只靠香港律師,在很多事情上會碰釘,建議可以向熟悉內地的人了解情況。

朱凱廸:無法聯絡官派律師提上訴

一直協助12港人家屬的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就說,官派律師與各被告簽署的合約已完結,一審結束後,官派律師再無接聽家屬電話,未能協助當事人提出上訴。

他又指,若大眾只單純分析判刑是否過重,是忽略司法制度的核心,強調若司法程序不當,無法保障當事人,正如其中一人家屬所指,「哪怕是入獄1日,都是冤獄」。他批評,內地當局一直秘密扣押12港人,並派「自己人」出庭旁聽,被告亦被剝削自行委聘律師的權利,而官派律師只說當事人態度良好,未有替當事人道出案件中具爭議的地方。

政法委:審判符合一國兩制

而中央政法委在微博公眾號「長安劍」發文,指12名偷渡往台灣的香港人擅闖邊境,自然應當依照內地法律法規,接受內地司法機關的懲處;司法機關依法偵查、起訴、審理,經公開審判定罪量刑,符合一國兩制的原則。又指中國司法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該寬則寬,當嚴則嚴,亦保護了兩名未成年人的權益,希望香港的年輕人能夠把握住自己,不要被別有用心之人利用。

文章又批評美英等國家的政客對中國司法指手劃腳,美國駐華大使館甚至公然干涉中國司法主權,要求立即釋放12名港人,批評是雙重標準,強調香港事務完全是中國的內政,任何外部勢力都無權干涉,香港事務亦絕不容許被當做桌面上的籌碼,一些國家小題大做、肆意玩弄「香港話題」,注定只能是徒勞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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