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初選參與者被捕 關呢篇「攬炒」文事?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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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曾參與去年7月民主派35+初選的民主派人士,今早被警方上門拘捕,指他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有參與拘捕行動的警察指,初選目的在於否決任何政府財政預算案或議案,從而迫使行政長官辭職,達成初選發起人戴耀廷提倡的「攬炒香港十步曲計劃」,旨在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根據港區國安法第22條,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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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網頁截圖)

戴耀廷提倡的「攬炒香港十步曲計劃」寫於去年4月,即國安法生效之前,並刊登於蘋果日報。

文章提及「十步曲」,以下是節錄:

「按我(戴耀廷)的推算,這條香港攬炒宿命路的時間線可能是這樣。第一步(2020年7至8月)。政府廣泛取消民主派人士參選立法會資格,包括現任議員。民主派由Plan B繼續參選。第二步(2020年9月)。因兩辦干預及DQ,刺激更多港人投票支持民主派,及配合策略投票,使民主派成功取得35席或以上。第三步(2020年10月)。特首及律政司開展司法程序DQ民主派議員,但因法庭需時處理,故民主派繼續主導立法會。第四步(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政府向立法會提出的所有撥款申請都被立法會否決。政府只能維持一般運作。第五步(2021年5月)。立法會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特首解散立法會,並以臨時撥款方式維持政府運作。

第六步(2021年10月)。立法會重選,民主派或要派出Plan C參選,因Plan B也可能被DQ,但仍取得35席以上。第七步(2021年11月)。立法會再次否決《財政預算案》,特首辭職及特區政府停擺。第八步(2021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中央政府把國家安全法直接適用於香港,解散立法會、成立臨時立法會、下屆特首由協商產生,大舉拘押民主派領袖。第九步(2021年12月後),香港社會街頭抗爭變得更加激烈,鎮壓也非常血腥,港人發動三罷,令香港社會陷入停頓。第十步(2022年1月後)。西方國家對中共實行政治及經濟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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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共同綱領引分歧 民主黨最終無簽聲明書


為了在立法會選舉中取得「35+」過半數席位。民主派去年七月舉行一連兩日初選,爭取立法會選舉過半議席。而各區選前都醞釀簽共同綱領,有些區是寫「積極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有些區就是寫「會運用」。這個階段,民主黨、公民黨及其他參選人都有簽。

到6月,當時北京正審議國安法,戴耀廷指不再要求參選者簽綱領,「我們不會愚蠢得自己去製造一個藉口,讓當權者去DQ我們。」不過戴的說法就引起部分候選人不滿,更催生抗爭派立場聲明書,表明會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等。這份聲明,本土派、公民黨、新民主同盟、民協都有簽,民主黨無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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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曾指初選無違反國安法

到7月,港區國安法實施。初選投票前5日,很多人都關注參選人的共同立場,會不會違反國安法第22條,即是顛覆國家政權罪。戴耀廷當時認為不會,「35+其中一個目標透過取得立法會多數,然後行使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憲制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其實本身一定是合法的手段,因為這是基本法寫清楚有規定。」戴耀廷最終今日亦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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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兩辦多次炮轟


而在泛民舉行初選期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表示初選或違法,「我們不會容忍任何做法去干擾、擾亂、混淆,將於九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香港的選舉制度中並沒有初選。」

中聯辦和港澳辦亦曾發聲明譴責,形容初選是上演「顏色革命」;又指是對選舉非法操控。據報,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上圖)於2月底與建制派一場會面中,稱民主派35+的主張是「奪取管治權」。

初選最終有逾六十萬人投票,民主派當時在全港設立251個票站,投票的人要展示身份證並提供住址證明或過往的投票通知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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