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燒人案 警拘兩男涉助疑犯買機票潛逃海外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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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前年11月發生燒人事件,警方以「協助逃犯」罪拘捕兩男子,指他們涉嫌協助兩名涉案人士買機票潛逃海外。

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警司吳基駿指,2019年11月11日大批黑衣人去到馬鞍山港鐵站大肆破壞,期間有途人嘗試阻止但受襲擊,在行人天橋上被黑衣人淋易燃液體並點火,頭部及身體嚴重燒傷,該黑衣人其後逃離現場。商罪科調查後鎖定2名17歲及25歲男子,相信其中一人是當日縱火的黑衣人,另一人是其同黨,當時亦在橋上,兩人較早前乘飛機離開香港潛逃海外,警方正通緝。

警方調查後得悉,機票是由另外兩名男子所購買,昨天分別在柴灣及元朗2個住宅單位拘捕報稱司機的姓姚60歲男子,以及報稱日語教師的姓廖39歲男子。警方指他們與當日在馬鞍山的兩名疑犯並非親戚,至於是否朋友或其他關係,仍需調查。警方又以案件正調查為由,拒絕公開在逃兩人身處地方。

吳基駿表示,馬鞍山港鐵站刑毀案及行人天橋衝突,警方至今拘捕18人,包括14男4女,介乎16至60歲,報稱學生、文員、地盤工人等,他們涉及的罪行包括暴動、串謀刑毀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他又指,潛逃是不負責任的行為,犯法者應承擔法律責任,當潛逃人士回港時會依法追究他們的嚴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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