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特首以選舉產生比較好 中央推動普選誠意「路人皆見」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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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日前表示,即使行政長官改由協商產生,英國都不能指責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無論從歷史發展,或現實選舉帶來的效益,特首以選舉產生是比較好的,「我都好坦白講,如果你問我,既然一直都係選舉產生,係應該沿用選舉產生。」

她指,從字面上的確可以透過協商產生特首,故不可說有人提出便是違反《基本法》,但若以協商取代選舉,就要修改《基本法》附件一。

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指,選舉的好處不只是選出一位特首,而是過程中讓候選人向社會交代,在他管理下的特區有何期望、政策及方向。她說中央政府自回歸來有誠意,按《基本法》45條列明的推動香港選舉循序漸進,包括選委會委員人數由最初400人漸增至1200人;人大亦在2014年8月31日決定,容許本來在2017年一人一票選特首,中央對推動45條達致普選的誠意「路人皆見」,但是有部分香港人士阻礙民主進程。

她認為如今過了幾年,香港實際情況亦令人擔憂,可能同《港區國安法》立法理由同出一轍,當香港實際情況出現好高風險,甚至危害國家安全,影響一國兩制全面貫徹落實,中央要採取的行動可以理解,作為特區政府當然會配合,尤其是特首是雙負責制,但目前而言如何改,她並無具體細節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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