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手機案上訴許智峯無到庭 法庭駁回案件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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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自己流亡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就在立法會搶走政府人員的手機上訴案,由於許智峯無到庭,亦沒有派律師出席聆訊,法官決定駁回上訴。

案件排期於今日(26日)審理,不過許智峯於去年底已於網上宣稱流亡海外,開庭時他並無到庭,亦無派律師出席聆訊,法官陳嘉信最終決定即時駁回其上訴。

律政司原不打算就此案申請訟費,但法官表示,雖然上訴人現時沒有機會陳詞,但他親自選擇不到庭及不委派律師代表,建議律政司仍申請訟費,否則所有上訴人不到庭或不聘請律師,便毋須負上訟費等後果。

許智峯早前被裁定於2018年搶走一名女行政主任的手機,普通襲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成,早前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3800元,許智峯已完成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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