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公務員區議員等公職人員應申報是否持有BNO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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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不再承認所謂BNO護照作為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亦是BNO護照在港失效首日。

有傳媒引述立法會議員、執業大律師梁美芬指,應強制公職人員申報是否持有BNO,當中包括公務員、區議員,甚至司法人員等。她認為不但應設立申報機制,要在國籍上作出抉擇,同時應要求申報其在海外持有的物業及政治聯繫等。

她又解釋,中國在外交政策上表現剋制,但公職人員申報國籍問題是本港政府份內事,根據《基本法》第101條,清楚列明各司司長、副司長及局長等不可持有外國國籍,但其他主要官員並無包括其中。
 
另一議員容海恩則認為,公職人員不應有雙重國籍,指公職人員酬金由公帑支付,加上港人的國籍已提升為國際關注、政治考慮事項,認為公職人員有需要向政府釐清個人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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