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內地落實平台經濟領域反壟斷 公布指南保護市場公平競爭

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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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發布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對不予禁止的經營者集中,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決定附加以下類型的限制性條件,包括剝離有形資產,剝離知識產權、技術、數據等無形資產或者剝離相關權益等結構性條件等。

指南提到要保護平台經濟領域公平競爭,防止資本無序擴張,支持平台企業創新發展。

反壟斷委員會指出反壟斷執法機構鼓勵參與橫向壟斷協議的平台經濟領域經營者,主動報告橫向壟斷協議有關情況並提供重要證據,同時停止涉嫌違法行為並配合調查。對符合寬大適用條件的經營者,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負責人指針對近年來社會各方面反映較多的「二選一」、「大數據殺熟」等問題作出專門規定,明確相關行為是否構成壟斷行為的判斷標準。一是明確「二選一」可能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為。二是明確「大數據殺熟」可能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差別待遇行為。

若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平台經濟領域濫用行政權力,實施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行政主體首先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相關平台經濟領域經營者也需要承當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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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丘寧  2023-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