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報告:港台編輯管理制度存在缺失 問責意識薄弱

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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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香港電台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專責小組認為港台編輯管理制度存在缺失,沒有清楚界定及記錄編輯流程和決定,亦無清楚劃分各級編輯人員的權責,問責意識薄弱。編輯決定主要由個別人員按個人判斷作出,總編輯及高層管理人員角色被動。

報告指,港台處理爭議和敏感編輯事宜,主要透過口頭方式上報,沒有設立執行質素保證或違規風險管理措施。港台亦一直無按《港台約章》規定,就關乎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的事宜,主動向顧問委員會徵求意見。

嚴重依賴合約員工

報告又認為,港台缺乏整體人力資源策略,嚴重依賴全職及兼職合約員工和俗稱「Cat II」的第二類服務提供者,節目主任職系公務員各自為政,分隔管理。

現時港台的合約員工約有400人,第二類服務提供者超過1800名,而540名節目主任職系公務員過早分流,缺乏輪換及調任安排,令員工甚少涉獵不同工種或專業,阻礙跨界別的協作,亦不利培養接班人選及影響部門繼任。當中又提到,部分合約僱員管理下放至製作單位,欠缺部門機構層面的監管。

處理投訴欠透明

報告亦指出港台處理投訴機制欠缺透明度,不能確保公眾投訴得到妥善、客觀及公平處理。在界定投訴是否「節目相關」時,過於空泛和寬鬆,並不能分辨個案是否涉及編輯方針標準,例如節目是否準確持平等,又提到不論性質是否嚴重,投訴會由被投訴節目的製作人員或單位處理,認為是存在角色衝突。小組又指,調查及跟進紀錄不全,無機制確保有嚴格遵守上報的要求,亦無向港台管理層以至商經局和顧問委員會充分匯報,以至如何跟進嚴重違規個案等。

建議強調總編輯決策角色

專責小組建議加強編輯管治,清楚界定各級編輯人員責任,強調總編輯及首長級人員的決策角色;制定一套全面的編輯政策及詳細指引,供所有港台人員遵守,並與顧問委員會建立積極的伙伴關係。

專責小組又建議,制定部門整體人力資源策略,嚴格審視和理順節目主任職系的角色和核心職能;檢討和加強管理合約員工及第二類服務提供者,確保效率及成效;又說嚴格審視相關安排是否合乎財務委員會核准的原意及範圍;制定適用於各類人員工作期間及工作以外的行為守則,妥善管理利益衝突及對港台形象、公信力及導致違規的風險。

報告又認為要改善處理投訴機制,增加透明度,確保特別是有關編輯事項的投訴,得到妥善及公平的處理。港台應保存投訴調查及跟進紀錄,加強違規風險管理。

港台:認真研究跟進

香港電台表示,於今早收到商經局專責小組的檢討報告,會認真研究及跟進小組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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