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規則委員會通過修訂 行為不檢議員設「禁會期」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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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通過修訂,對會議廳內行為不檢的議員增加罰則,包括暫時禁止有關議員出席會議。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早上(22日)舉行閉門會議,主席謝偉俊會後見記者時表示,修訂內容主要包括,在議員行為操守失當方面,設定金錢上的罰則,並以累進式的方法計算。

謝偉俊指初犯者會被禁止開會一星期,再犯者就禁止開會兩星期,第三次犯規議員就禁止開會四星期等;大部分議員亦同意扣減操守失當議員的薪金,或要修例配合。

謝偉俊又指,會上大部分議員亦同意修訂《議事規則》,就大會辯論設定時間限制等。他說有關修訂的目的是平衡議會有效運作和議員憲制上的代議權。委員會會將建議提交內務委員會周五討論,最快下月24日提交大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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