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9人8.18非法集結案 被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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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何俊仁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在前年8月18日流水式集會中參與、組織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日(10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

全部控方證人作供完畢。法庭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案件將押後至明天(11日)續審,到時被告將決定是否會自辯,或傳召證人作供。

本案8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前任議員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他們同被控在前年8月18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2罪,包括黎智英在內的7名被告均否認控罪。

而同案區諾軒承認2項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梁耀忠則承認1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餘被告否認控罪,2人求情及判刑將押後至3月22日早上處理,期間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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