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不滿刑期上訴 破壞何君堯議辦男子改判入教導所

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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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荃灣的議員辦事處前年被人碼壞,一名20歲男子與案有關,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向高院上訴得席,被告改判入教導所。

案情指,被告承認在2019年7月22日,於荃豐中心破壞屬於何君堯辦公室的玻璃牆,受審時承認刑事毀壞罪。裁判官溫紹明最初判他12個月感化令,但律政司不服,申請覆核刑期,法官改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仍然不滿,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覆核獲批,上訴庭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教導所報告後,改判被告入教導所。

被告患過度活躍症,早前親自向何君堯撰道歉信,稱因一時幼稚和衝動破壞,對此萬分抱歉和內疚,現已得到教訓。何君堯在網上表示接受道歉,原諒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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