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顯:美國準備徵收史上最高資產增值稅

2021-05-03
周顯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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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彭博新聞社的報道,未具名知情人士指出,美國總統拜登將在下一個經濟政策方案中,將把富人的資本利得稅調高接近一倍,從現時的20%,增至39.6%,如果以此基礎,再加上投資收益附加稅,年收100萬美元以上的富有投資人,聯邦稅率最高可達43.4%,以用作支付社會福利,及改善長期以來的財富不均。

香港人很多都不明白甚麼是資本增值稅,這當然是因為政界、學術界、評論界的普遍無知,有不少學者,居然提出香港也要徵收資本增值稅,以壓抑樓市炒風,甚至提出高稅率的資本增值稅,諸如此類,我很奇怪這種水平的人居然充斥市面,可知社會的弱智程度。

資本增值稅的目的,是用來對付長期持有資產,也即是「長揸等升值」的投資者,它的稅率,一般,也只能是,利得稅的折讓,is always a discount of profit tax rate。

原因很簡單,如果是短炒買賣資產來賺錢,不管在美國,還是在香港,都得付出利得稅,只視乎稅率是多少。然而,如果是長揸資產,香港的定義好像是超過2年吧,則不用交付利得稅。

至於美國,持有資產1年以上,方才沽出,則要支付資本增值稅,但有免稅額,年收入4萬美元以下,不用交付,以後逐步累進,40萬美元以上,最高稅率是23.8%,至於現時的利得稅率,則是39.6%。

在1922年以前,美國的利得稅率和資本增值稅完全相同,1922年後才有資本增值稅的「折讓」。史上的最高利得稅率是1942年至1951年的94%,當時的資本增值稅率是25%,史上最高的資本增值稅率是1972年至1977年,是35%,當時的利得稅率是70%。如果拜登把資本增值稅調至39.6%,將是史上最高。

技術上,長期持有(如持有10年)的資本利得稅,不可能高過短炒(如持有只1天)的利得稅,這是常識,正常智力的人也不可能賺這數字。因此,資本利得稅只是用來「懲罰」長期投資者,目的除了稅收外,還有減除貧富懸殊的作用,和短炒是全無關係。 

 

文章原刊於《am730》。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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