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可持續消費調查 「回收行為」五年來無變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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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發表新一份「可持續消費」研究報告,顯示消費者在認知和態度、行為和意願的得分都有提升,但在「回收行為」上沒有升跌,反映消費者的認知與實際行為之間有差距。

調查訪問了1517名消費者,年齡介乎15至64歲,對消費者的認知、態度和行為作追蹤調查。發現受訪者儘管對節約能源和廢物分類好處的認知有所改善,但基於種種原因而窒礙他們節能減廢,包括回收設施不足、不方便等。有大約30%人表示常常將金屬、玻璃或小家電回收;同時有大約30%人表示很少或從不回收紙張或塑膠。亦有受訪者反映,相信即使將回收物放入回收箱,最終都只會被當作垃圾被送到堆填區,令他們覺得徒勞無功。

調查亦發現,為消費者節省金錢等帶來實質好處、容易實踐或方便獲得資訊等三毎因素,消費者實踐節能減廢的程度會超過70%,相對較高,與五年前上一次同類調查相比,明顯多了受訪者表示會購買一級能源標籤的電器、聲稱節水產品和避免購買用完即棄產品。

不過調查亦發現,少於一半受訪者稱會借用一些不常用的物品、優先考慮簡約包裝或無包裝產品、盡量少用冷氣機,而最少實踐的行為是優先考慮有機食品。

消委會指調查反映,關於實踐動力和支持程度,消費者在兩方面都有進步。87%人表示願意支付額外5%或更多費用,購買環保或可持續方式生產的產品或服務。比上次調查增加17%。但有近50%受訪者表示並非經常購買此類產品或服務,最大的障礙包括「沒有足夠資訊」、「太昂貴」和「不容易獲得」。

消委會表示,今次調查「消費認知和態度」的得分有77分,較上次調查高3分,而「消費者的行為和意願」亦增至71分,認為在過去五年,消費者對可持續消費的認知、態度、行為和意願均略有進步。但「回收行為」分數不變,香港要成為可持續都市的願景仍有一段距離。消委會建議消費者落實可持續消費的信念、企業和政府應為消費者做好回收處理,推動消費者參與回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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