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私隱條例草案》明刊憲 立法會下周三首讀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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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明日就修訂《私隱條例草案》刊憲,今次修訂目的在打擊侵犯個人資料私隱的「起底」行為,透過將「起底」刑事化,和賦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法定權力,就「起底」個案進行刑事調查和檢控。

立法會將在下周三首讀和二讀, 政府重申,打擊的對象是發布「起底」信息,並有意圖或罔顧會否對資料當事人造成傷害的「起底」人士。在保障私隱和保障言論自由之間已取得合理平衡。在草擬條例草案時,已參考如新加坡、新西蘭、澳洲等地的相關法律,並考慮了香港的實際情況以制定切實可行的條文。

刑罰方面,若當局透過簡易程序起訴,最高判罰款10萬及監禁2年,若透過公訴程序起訴,則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由Google、Facebook等電子平台組成的亞洲互聯網聯盟早前向私隱公署表達關注修例。因為條例草案要求電子平台執行停止披露通知,以盡早將「起底」內容移除。私隱專員已向亞洲互聯網聯盟闡述條例草案的目的和相關範圍。政府稱聯盟認同「起底」是一個嚴重問題,需要打擊「起底」以保障個人資料私隱,而聯盟亦澄清目前其成員並無任何意圖就其業務撤離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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