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戴耀廷等三人涉參與「雷動計劃」違選舉條例

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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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落案起訴三人,涉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三人分別是戴耀廷、葉劍青和石守正。他們被控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而在兩份報章刊登六個廣告,招致選舉開支共超過25.3萬元。三人周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控罪指,戴耀廷、葉劍青和石守正,在2016年9月4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中,在該選舉中或在與該選舉有關連的情況下,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6個廣告,招致選舉開支共25.3萬元。

戴耀廷在選舉前曾分別透過電台、記者會和社交媒體向選民介紹「雷動」投票計劃,透過招募選民,建議投票予某些候選人,達致過半數當選議員都來自某特定群組。

廉署調查發現,葉劍青及石守正同為雞蛋同盟董事及該公司銀行帳戶的授權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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