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海澄:善用奧運明星效應拯救「浪浪」 推廣領養代購買

2021-08-18
丁海澄
90後自由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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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影雪IG圖片

港隊在東京奧運取得歷史性一金兩銀三銅,本周更有「勝利巡遊」,劍擊隊、羽毛球及乒乓球隊等運動員關注度急升,並趁機為自己關注的議題發聲,冀引起大眾關注。與鄧俊文打入羽毛球混雙四強的謝影雪,其社交平台粉絲數量一下子飆升至12.7萬,身為「愛心狗奴」的她在IG被問到獎金用途時,表示會將部份獎金以物資形式捐出,希望大家能對香港流浪動物多加關注,「浪浪」議題隨即出現在各大傳媒報道上,成功得到一剎那的注視。

對比起其他先進城市,香港的流浪動物政策一直落後,往往依賴「先捕後殺」的方式解決市民投訴的問題。根據漁護署的指引,流浪貓狗如在4日後未被認領或被評估為不適合領養,就會被人道毀滅,而漁護署沒有直接向公眾提供領養動物的服務。在此守舊的政策下,香港每年有數千隻「浪浪」被殺,同時漁護署每年用來捕捉流浪動物的費用逾3,000萬元。

筆者認為本港應參考其他國家地區所實施的動物政策,以更正面方式處理問題。以台灣為例,當地所實施的《動物保護法》規管動物棄養及寵物主人的責任,所有寵物狗都必須登記,登記前強制需植入寵物晶片、注射狂犬病疫苗和絕育,否則會被罰款。而自2017年開始,台灣已實行「零撲殺」政策,全面禁止人道毀滅收容所內的動物,意即「浪浪」即使無人認領,亦不會被執行「死刑」,除非該動物經獸醫診斷患上不治之症或傳染病,或對人類或動物健康構成威脅。

另外,台灣亦透過絕育等措施從源頭控制流浪動物數目,並加強推廣領養「浪浪」宣傳。在種種政策下,台灣接受絕育動物的數目增加逾倍,公立動物收容所的領養率明顯上升,人道處理動物比率亦下跌至不足0.5%。最近十年,台灣的流浪狗隻數目大幅減少約75%,可見積極正面的政策,對控制「浪浪」數目更有效果。

在街頭甚少流浪動物的歐洲,亦因在動物保護上執行得宜,大大減低「浪浪」的數目。例如德國,法例規定國民飼養大型犬或特定狗隻前須先通過考試,棄養動物亦屬違法,除最高罰款逾22萬港元外,嚴重虐待犬隻者更須入獄兩年。當地狗隻繁殖數目亦有所限制,因應犬種而定,以免因狗隻數量過多而導致「浪浪」滿街。德國亦如台灣一樣,收容所內無人認領的動物,不會被人道毀滅,除非患有無法治癒的嚴重疾病,否則可居住至終老。

反觀香港,雖越來越多動物福利機構倡議並推行「捕捉、絕育、放回」的概念,即流浪狗被捕捉後,為其絕育及注射狂犬病疫苗,再將牠放回其棲息地,希望讓流浪狗數目逐漸減少。不過,漁護署現時只協助部份動物福利機構試驗「捕捉、絕育、放回」計劃,署方的動物管理中心至今仍實施人道毀滅政策,在「浪浪」只有4天被領回的機會下,結果導致大部份被送到漁護署的「浪浪」,都只能被送上「彩虹橋」。

漁護署作為政府部門,理應牽頭更積極推動「捕捉、絕育、放回」計劃,取代人道毀滅的消極政策,才能更實際正面的解決「浪浪」問題。香港可參考台灣《動物保護法》,強制要求所有寵物貓狗必須登記及絕育,使主人負上法律責任,防止寵物成為流浪動物,以有效阻截棄養及減少流浪貓狗數目;同時可實行德國養狗須先考試的方法,令有意養貓狗的人士在飼養前能多加了解及思考,減少日後棄養問題。

早年領養了一頭唐狗的謝影雪,因為東京奧運變成明星運動員,被粉絲暱稱「雪雪」的她近日仍不斷有曝光,政府應把握機會,例如藉此奧運熱潮,邀請「雪雪」做「領養代言人」拍宣傳片,由形象鮮明健康的她呼籲領養代替購買,相信必可贏得持續而長遠的關注,真正解決「浪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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