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章獲任命為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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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成員、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獲委任為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李國章回應稱,對被委任感到榮幸,深感肩負重任,期待與其他委員共同努力,確保《基本法》繼續維護「一國兩制」。

一連四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今日(20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據《新華社》通稿,會議通過補充任命行會成員,包括對李國章的任命。

第五任基本法委員會任期由2018年6月開始,直至2023年6月。原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迺強於2018年11月離世,有關席位一直出缺,是次李國章獲補充任命,是填補劉迺強的席位。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委員會,其職務是就有關基本法實施中的問題進行研究,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供意見。基本法委員會由12名委員組成,內地和香港委員各6人,任期5年,所有委員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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