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垃圾徵費草案 黃錦星:善用準備期移風易俗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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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讀通過垃圾徵費條例草案,草案獲多名建制派議員支持,只有熱血公民的鄭松泰投反對票。草案通過後,政府會設至少18個月準備期,法效生效首半年,執法人員會以警告為主。

政府透過賣指定垃圾袋達到收費目的,每公升0.11元,分為3公升至100公升9款,如果一家三口每日使用一個10公升垃圾收費袋,一個月大約要付33元。至於無法使用垃圾袋處理的大型垃圾,例如傢私,則每件劃一收費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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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在草案通過後表示,減廢減碳是應對氣候變化的必須工作,同時可在香港締造綠色經濟,他形容要落實法案有挑戰,所以設18個月準備期,現在開始便要移風易俗,鼓勵市民減廢。

他稱政府會循三方面建立垃圾徵費的有利條件,包括加強回收支援,黃錦星表示,回收流動點已超過100個,並推行回收有賞措施。其次是加強推廣,政府會提供宣傳教育、社區支援,而物業管理在此事角色重要,政府會與業界加強溝通和培訓。第三是善用準備期,政府會與立法會成立工作小組,落實推展工作,並適時向立法會報告,他期望透過18個月,為垃圾徵費做好準備。

另外,在減費方面,他提到推動商界減少包裝甚至祼買,又或以可回收循環再造的物料包裝。

黃錦星提到,理解基層市民關心垃圾徵費問題,政府擬向綜援戶每月每人派10元援助,足以能夠減輕對綜援人士影響。同時「綠在區區」的回收有賞活動,基層市民回應正面,透過回收儲分可換取米或其他日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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