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皓桓、梁國雄等7人前年非法集結罪成囚11至16個月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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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陳皓桓、梁國雄、何俊仁等7人被控組織或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監11至16個月不等。

7名被告早前已認罪。其中,陳皓桓、梁國雄、何俊仁被判監16個月,何秀蘭、黃浩銘、楊森和吳文遠被判監11至14個月。

案情指,7人被控在前年10月20日,在九龍區非法遊,時任「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通知警方,將由梳士巴利花園遊行至西九龍高鐵站,警方反對遊行,但陳皓桓等人仍號召市民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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