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和:未來電費必然上升 市民如何應對?

2021-10-20
梁和
美資金融公司資訊科技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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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熱帶氣旋「獅子山」襲港,天文台遭各界狠批信息發放混亂,政府近日推出節能減碳方面具體方向,就再考驗政府信息發放及解說能力。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2050年或之前,商業樓宇用電量較2015年減三至四成;《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更提出未來15至20年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包括投放基建、成立相關辦公室、設立對應委員會,促進公眾及大企業等持分者參與和建議。要實現這些目標,減少面臨的陣痛,政府應盡早與各界磋商,並使市民有心理準備。
過往港府在推廣潔淨能源方面進展有限,項目規模不大,例如在船灣淡水湖裝設的浮動太陽能發電裝置,發電量只夠36戶普通家庭的年用電量。現時新加坡的太陽能發電佔總電力用量已達1.3%,而根據香港政府在在2017年更新的「綠色政府建築物」通告,政府建築物採用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目標,包括把新建學校和教育用途建築物的可再生能源供電所佔用電量的目標由現時的1%提高至1.5%,而且亦要求政府建築物撥出最少10%可用天台空間作可再生能源技術之用。以上這些指標如何可推廣到更多非政府建築物,例如商業大廈、私人屋苑,值得政府與發展商等各界進一步探討。
政府若能牽頭推廣在建築物裝設太陽能發電系統,以及加強推行於堆填區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轉廢為能」研究,亦有助爭取本港2050年前更快達至碳中和目標。至於2035年前停用燃煤發電,就更需要與電力公司配合,投入大量基建,這些開支難免要轉嫁到用家,使電費有需要上調。
政府要透過適當的政策解說和宣傳,包括保證在推動減碳及潔淨能源目標,亦可確保維持目前供電可靠穩定,電費仍是各界包括基層市民可負擔。未來數年的發展和過渡也有需要加入適度的補貼,讓市民慢慢接受和理解。
兩大電力公司訂立了減碳目標,港燈表示將於2030年代中所有燃煤機組會全面退役;而中電亦宣布計劃2040年年底前淘汰燃煤發電,轉以氫能發電為主。隨國際能源價格近月飆升,中電與港燈增加燃料調整費的壓力本已增加;而發展可再生能源,更需投入風場及光板等高成本基建,有關成本到底是全數、還是一定比例轉嫁到電費,以及燃料組合變化的時間表,政府都應盡早清楚交代,使市民以至商界都可早作準備。未來港府的兩大工作,一方面是盡快與兩大電力公司磋商,商討落實減碳政策,兩電作能源轉型下對發電成本和電費的影響,致力使電費穩定,加幅溫和。
另一方面近日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政府期望善用科技,以節能方式減低整體電費,配合智能電錶、按用電時段收取不同電費,未來可加強牽頭,鼓勵商界、民間節能。廣東省能源局和廣東電網近日發佈《致全省電力用戶有序用電、節約用電倡議書》,就要求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帶頭節能辦公,冷氣溫度設置不低於26℃,辦公場所3層樓及以下停止升降機等。港府也可於物業率先推動智能科技,進一步提升目前的節能管理及能源效益,使各界更有效透過節能既保護環境,亦可減輕電費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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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今年9月《深圳經濟特區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推動機制,記錄公眾公共出行、節水節電、使用可再生能源、開展綠色消費等生活中的低碳行為,計算減碳量;港府亦可與電力公司參考這些措施,推出多元化的獎勵機制,例如現金或電費回贈。2018年政府曾與和兩家電力公司協議開展「上網電價」補貼政策,容許家用及商用樓宇投資太陽能光伏或風力發電系統,電力公司再以補貼價格,向業主和投資者購買該系統產生的電力,港府可把這模式加強推廣,早日落實省電減排目標。

任何涉及市民日常生活的開支上升,初期都難免會觸發民意反彈和抗拒,昔日推行膠袋徴費,也曾遇過民眾及商界抗拒,但今日各界早已習慣成自然,市民上街會帶備環保袋。相信政府未來能夠以民為本,同時做到政策和現實所需,只要是長遠對大眾生活、社會可持續發展有益,就應堅定推行,並正如近日特首所言,提高解說政策能力。政府未來除了要盡早預告低碳轉型對電價影響,亦要推動更多措施、鼓勵及管制並行,使業界和市民提高省電意識,為本港以至全球減碳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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