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擬承認涉選舉非法行為 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再訊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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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監獄服刑的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涉嫌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在兩份報章刊登6個廣告,未有申報共25萬元的選舉開支,被控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案件下午在區域法院提訊。戴耀廷的代表律師稱,戴耀廷會承認所有控罪,而同案2名「雞蛋同盟有限公司」董事葉劍青與石守正,會改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25日正式答辯。 
 
3名被告分別為57歲的戴耀廷、55歲的葉劍青及50歲的石守正。控罪指,3人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但就在2016年9月4日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即在該選舉中或在與該選舉有關連的情況下,透過雞蛋同盟招致選舉開支超過25萬元,以用於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6個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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