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培忠父子及一名女子涉串謀詐騙及洗黑錢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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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三人,包括立法會前議員詹培忠、他的兒子詹劍崙及一名與商人有關係的女子王蓓麗。三人涉嫌在配售可換股票據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時隱暪秘密「買殼」協議,串謀詐騙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一間上市公司以及其董事會和股東,和處理4,200萬元犯罪得益。

詹培忠等三人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應訊,稍後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情指,75歲的詹培忠,在2008年10月成為亞洲資源的大股東後,其子詹劍崙獲委任為亞洲資源的執行董事,並在2008年12月至2014年12月期間出任亞洲資源的董事會主席。在2013年至2015年二人與一名商人串謀詐騙亞洲資源、董事會及股東。

包括隱瞞該商人會向詹培忠支付合共2.1億元,達成非法協議,以控制亞洲資源70%至75%已發行股本。致使亞洲資源的董事會批准配售新股及可換股票據,從而促進執行該非法協議。

在亞洲資源的公告中虛假表示,公司並無董事或股東在可換股票據協議中擁有重大權益,致使亞洲資源的股東在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可換股票據協議的決議案。

另一方面三人涉嫌患謀詐騙聯交所。而王蓓麗及該商人涉嫌與4200萬元可換股票據的罪行得益和處理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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