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灣河開槍案兩被告企圖搶槍及阻差辦公等罪成十月判刑

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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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1日「大三罷」,在西灣河遭警員開槍射傷的23歲男學生周柏均,與另一名22歲男學生胡子鍵,早上在區域法院被判企圖搶槍及阻差罪成,周柏均另被控企圖從警員合法羈押下逃脫,亦都罪成。法官謝沈智慧將案押後至10月10日聽取求情和判刑,期間撤銷兩名被告保釋,並為兩名被告索取背景報告,但就拒絕為第二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被告依次為21歲學生周柏均及20歲學生胡子鍵,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A;及企圖劫去A的一支警槍。周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企圖從A的合法羈押逃脫。


謝沈智慧宣讀判決時指,不同意辯方提出開槍警員證供有自相矛盾之處。她指要警員在案發時的一秒或少於一秒下,留意到被告接近時的手勢並不公平案發時社會上常有非法集結和警民衝突,即使是温和集會,有人挑釁下都可迅速變成暴動,警員認為第一被告動作是煽動他人並不為過,認為證供合理和吻合事發情況,不影響證人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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