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就車牌查冊案虛假陳述罪成上訴 遭高院駁回

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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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前年透過車牌查冊製作節目報道元朗「七二一」事件,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罪名成立,罰款6千元。蔡玉玲不服其後提出上訴。今早遭高等法院駁回上訴。

法官李運騰在判詞中表示,蔡玉玲申請查冊的目的,毫無疑問是為偵查和報導涉嫌協助或參與元朗721襲擊人士的身份,但法律條文清楚列明,「證明書資料只可作與交通及運輸事宜相關用途」,條文未能支持蔡玉玲查冊的原因,檢視證據及考慮雙方陳詞後,裁定駁回上訴。 李運騰又在判詞中提到,不否定蔡玉玲是本着良好的動機索取資料,但並非辯護理由,又同意案件裁判官指,蔡玉玲清楚知道自己查冊的目的,是為了「查找」、「採訪」及「報道」,而非她網上申請查冊時,聲明所述的為「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

法官又指,不容易斷定「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的事項,涵蓋範圍可以有多闊,他引用2010年查冊數字表示,單是傳媒機構作岀申請就已有近3000宗,因此相信蔡玉玲主觀地相信自己查冊「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不過,法官指,查冊同時要顧及車主個人私隱,認為如果要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容許新聞工作者或其他人查冊,唯有透過公開諮詢及討論,以立法解決。法官指查冊時提交聲明內容明顯清晰,用途只限進行法律程序、買賣車輛及其他相關事宜,而蔡玉玲則查冊用以偵查報道,良好動機並非辯護理由,終駁回上訴。

蔡玉玲早前因為案件,被判罪成,罰款6000元。她早前指,裁決對公眾知情權與新聞自由都帶來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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