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專題】土地開發減慢之原因

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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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土地問題,主要是因為土地開發速度緩慢。1995至2004年間,香港新增已發展土地有7800公頃,但過去十年就只有1100公頃。

填海一直是本港新增土地的主要來源。1887年起本港填海土地有約7000公頃,這些填海得來的土地,住了27%香港人口,以及容納70%辦公室面積。但時而勢逆,過去十年,本港填海工程減少了九成,只填了92公頃土地。

另一個政府開發土地的方法,就是透過改變土地用途來增加土地儲備,2014年施政報告,政府總共選出150幅具房屋發展潛力用地進行改劃,指完成後可建21萬個單位,當中七成為公屋單位。但到今年六月初,只成功改劃24幅土地,可興建二萬一千個單位。

改劃工作進程滯後,原因是更改土地用途障礙重重,首先居民可以透過城規會提出反對,大埔近鳳園、那打素醫院以西以及赤柱黃麻角道以東三幅土地的改變用途申請就已被城規會反對。即使獲城規會批准,市民亦可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大埔、元朗、屯門、深水埗及旺角都有地皮正面對這個情況。

而且政府目前審批土地程序繁複,涉及多個部門,包括規劃署、地政總署、屋宇署,三個部門的審批範圍有所重疊,但各自的技術定義卻未必一致。而且,審批過程要徵詢其他政府部門 的意見,部門間的溝通與請示往往造成延誤,變相拖慢土地發展步伐。

而在土地資源珍貴情況下,本港目前有67%的土地劃作郊野公園用途,社會上有聲音提出可以考慮開發生態價值較低的綠化土地。不過社會上一直都視郊野公園及綠化地為社會重要資源,在討論改變相關土地用途及改劃比例時,爭議性大,令本港可開發土地的選項更少。社會有聲音建議先發展「棕地」,但「棕地」一般由私人持有,要收地賠償及安置,亦要城規會審批,「遠水能否救近火」?是否要先向「棕地」高難度挑戰?又值得大家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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