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對辱國的香港議員,怎能心慈手軟?

20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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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海外版在官方微信發表文章,以「對辱國的香港議員,怎能心慈手軟?」為題,文章引述一名資深港台專家指,認為宣誓事件的司法覆核,最終可能上訴至終審法院,若果律政司勝訴,就印證公道自在人心的司法支持,反之就要一錘定音的釋法。

文章又指,立法會議員每個月薪水就有9.3萬港幣,還有醫療、應酬、交通補貼、辦事處運營資金等;每個立法會議員的一個4年任期,薪水補貼和運營資金加起來可達1690萬港幣,折合人民幣也有1200多萬。「對梁頌恆、游蕙禎這樣的年輕人來說,如果不是當上議員,作為普通工薪階層跑辦公室的話,這份收入想都不敢想。回報也是相當豐厚的,即使為了彰顯政治姿態,也犯不上跟錢過不去。」而宣誓事件涉及中央權威及一國兩制的正確性,屬於中央政府應當依法處理,與主權問題相關的「重大決定事項」,根據基本法,人大常委會有權通過釋法,解決問題。
 
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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