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指今次釋法是要規範宣誓形式未必處理港獨

201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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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全體會議,預料今日審議香港《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草案。港區人大代表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說,不排除再就處理「港獨」釋法。而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今次人大釋法的壓力大,但認為今次釋法是有必要性。

在北京,人大常委會列席會議的譚惠珠說,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104條釋法,目的是講清楚議員宣誓,須是合法及有效力,當中會規範宣誓的形式及行動,亦會規範不能作合法及有效宣誓的後果。譚惠珠說,今次釋法只是解釋104條的宣誓問題,未必會有處理港獨問題的內容,但如果因為釋法而令處理港獨成為具基礎的考慮部份,她亦不排除這個可能性。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就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批評議員在立法會的嚴肅場合,侮辱國家和國民,國家如果不採取行動,將令人質疑新疆和西藏人大會議內,是否可以同樣宣揚獨立,也難以向國民交代。她表示,基本法104條未有說明議員不依法宣誓的後果,是因為宣誓及聲明條例已經有交代,即是會喪失議席,但為免有人不理解,人大解釋時說得更清晰是好事,而釋法如果說明監誓人的權力,也會減少日後的爭議。
 
梁愛詩又表示,不認同人大釋法會破壞法治,因為國家憲法和基本法都列明人大常委會有釋法權,毋須香港法院提請,也可以自行解釋基本法。
 
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就表示,明白中央希望釋法的原因,她會等釋法的文本出來之後,再作評論,但她認為,如果人大常委會可以解釋到有關條文的背後含意,令本港法律更加清楚,未必是不好的事。
 
至於《人民日報海外版》頭版及《人民日報》都發表評論員文章,認為人大釋法既是行使權力,也是履行憲制責任。凡分裂國家、推行「港獨」的人,直接違反憲法、基本法和香港有關法律,無資格參選和擔任基本法規定的公職。人大釋法是一錘定音,亮明法律的紅線,通過明確相關法律規定,澄清香港社會對基本法所規定的特區法定公職人員宣誓效忠制度的模糊認識,為依法處理立法會選舉和宣誓中發生的問題,提供有力指引和明確方向。對遏制「港獨」、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權威、維護香港的法治和社會政治穩定,具有十分重要和深遠的意義。
 
 
圖片: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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