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21名uber司機 乘客嘆「焗搭」的士受氣

20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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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21名Uber司機,涉及20男1女,年齡介乎21歲至59歲,他們涉嫌非法載客取酬、沒有第三者保險。

警方在五月起展開「破繭行動」,派員喬裝乘客透過放蛇召喚車輛,在港、九、新界多個地點叫車,在下車時將司機拘捕。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總督察劉達輝表示,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司機被捕。警方強調任何司機載客取酬,必須向運輸署申請汽車出租許可證,並將證件展示在當眼位置,而被捕司機亦需要於5日之內提供有效保險單,證明車輛可作出租用途。

拘捕消息一出,不少uber司機都人心惶惶,特別是警方指會繼續拘捕行動,不少人都說會「避風頭」,暫時不會再開工。但亦有司機指「富貴險中求」,會做勇者繼續接載乘客。

至於uber乘客都有不少怨言,指uber服務周到,收費又合理,現在警方嚴打uber,令他們又要重回的士「懷抱」,繼續受拒載、濫收車資的困局。不少乘客都指,政府需要檢討現行法例,與時並進,令uber在香港得以順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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