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海澄:政府應適度介入運動比賽轉播

2017-05-26
余海澄
公營機構公共事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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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路士於本屆英格蘭足總盃與阿仙奴爭冠軍。(新華社)

殖民地的歷史讓香港人對英格蘭足球有獨特的情意結,不少傳統的勁旅如利物浦、曼聯、阿仙奴、車路士均於香港成立官方球迷會,匯聚一定數量的球迷。今年,繼應屆英超亞軍熱刺訪港鬥傑志外,兩年一度的英超亞洲挑戰杯繼2007年及2013年後再度重臨香江, 四支英超勁旅,利物浦、水晶宮、西布朗及上屆冠軍李斯特城將分兩日於大球場作賽。作為全世界最多人觀看的足球聯賽,英超賽事的香港轉播權多年來均由收費電視高價投得,然後廣大的球迷要乖乖地付費觀看。這種模式更擴展到其他體壇盛事,如四年一度的世界杯、奧運及亞運。坊間有意見認為這些體壇盛事應該是一種公有財產,讓普羅市民免費收看。政府理應在運動比賽的轉播權上, 作出適度的干預,保障市民欣賞賽事的權利。 

鄰近地區均可免費均看世界杯賽事 

在1998年或以前的世界杯,香港人可以不費分毫安在家中觀看兩台聯播賽事,但自2002年有線電視出手購買版權後,香港人再也不能免費看世界杯。觀乎兩岸三地,內地及澳門市民可於免費電視台觀看所有上屆世界杯賽事,台灣人也可透過網絡電視台免費看,只有可憐的香港人要付錢才可觀看所有賽事。這是商業競爭的進步,還是社會發展的倒退?相信各位心裡有數。 

過度競爭,兩敗俱傷 

香港一直奉行不積極干預的自由市場制度,任由私人企業競爭,讓無形之手發揮作用。可是,過度競爭卻帶來惡果,電視台為奪得轉播權,以高價購入轉播權,然後要求客戶繳付高昂的月費。舉例說,有線電視於2002年日韓世界杯的轉播費只是約6200萬港元,無線卻用4億元(約7倍價錢)購買2014年巴西世界杯的轉播權。結果,廣告收入及客戶訂閱的收入當然不能彌補高昂的轉播費,更導致無線電視2014年純利倒退19%。既然電視台燒錢播世界杯影響業務,觀眾又不能盡興而歸,政府實在有責任作出適度的干預。 

參考外國經驗適度干預 創建雙贏局面 

以澳洲為例,政府於收費電視台的牌照條款中,訂明不能跟免費電視台競爭某些特定體育盛事的轉播權,包括世界杯決賽周、奧運等。若在比賽開始12周前,免費電視台仍未購入轉播權,收費電視才可出手。在內地,中央電視台負責談判與購買所有體育比賽的電視轉播權,然後於全國免費轉播某些賽事,也會分銷轉播權予其他電視台。 以上政策的目的是避免電視台搶購轉播權而推高價格,最終無人受惠。 

傳聞高價奪得2018世界杯轉播權的樂視財困,香港的轉播權將會易手,這可能是政府介入的良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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