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下月可申請經港珠澳橋往粵 放寬條件便利港企

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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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圖片)

港珠澳大橋預計於今年底能達至通車條件。運輸署宣布,廣東省公安廳下月1日起,接受香港跨境私家車使用港珠澳大橋的申請;配額3,000個,於大橋開通前發放,為期五年,有效期屆滿後再按當時規定和條件延期。

符合哪些條件可申請?

1. 於廣東省投資企業,三年內(包括申請時的年度)納稅額累計達到10萬元人民幣以上,不論投資額多少;

2. 投資列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名錄的企業;

3. 在廣東省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的累計金額達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香港居民;

4. 擔任全國、廣東省市縣(市、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香港人士。

另外,曾申請其他口岸跨境私家車配額的人士,如符合上述條件,也可提出申請。

廣東省公安廳將同步接受行駛大橋的內地跨境私家車(即兩地牌私家車)的配額申請。三年內(包括申請時的年度)納稅額累計達到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私營企業可提出申請。粵港兩地政府計劃在大橋開通前發放300個內地跨境私家車配額。

為何申請資格比其他口岸寬鬆?

運輸署表示,與其他口岸相比,是次港珠澳大橋香港跨境私家車配額的申請資格更為寛鬆。這將惠及在廣東省投資的較小規模香港企業及高新技術公司,便利更多香港私家車使用大橋前往廣東省。

現時行駛其他口岸的香港跨境私家車配額申請資格為:   

1. 在廣東省非山區投資100萬美元(即800萬港元或人民幣)或以上,及在內地上一年度納稅達30萬元人民幣的香港商戶;

2. 在廣東省山區投資額40萬美元(即320萬港元或人民幣)或以上,及在內地上一年度納稅達15萬元人民幣的香港商戶;

3. 擔任全國、廣東省市及部分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香港人士;

4. 或在廣東省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的累計金額達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香港居民。

如何申請?

申請者可向廣東省公安廳或香港中旅(集團)位於香港中旅集團大廈、九龍灣和沙田的證件中心預約。

申請人取得廣東省公安廳簽發的使用港珠澳大橋通知書後,須到運輸署過境服務分組申領許可證。申請人必須在內地和香港辦妥有關手續,待大橋正式開通後才可駕車過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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