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海澄:政府應積極發展再造業

2017-09-14
余海澄
公營機構公共事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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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資料圖片)

上文提及政府視回收及再造業為商業問題,任由市場無形之手決定供求,加上政府只補貼回收業,導致香港的再造業一潭死水。環保工業從來不是賺大錢的生意,但卻可以在解決社會問題的同時,創造就業,所以絕對每個地區或國家不可多得的產業。要推動整個環保工業的發展,筆者認為政府應積極支援再造業的發展,推廣使用再造品,為整個行業創造更多的經濟誘因。當中背後的原理其實十分簡單:當社會對再造品需求上升時,再造業的商家自然會增加生產。然後,他們需要回收原材料加工,回收廢料的需求自然增加,回收率亦會急升,從而帶動整個工業的發展。誠然,全面實施「生產者責任制」及政府改變採購政策乃推動再造業發展之關鍵,政府著實應盡快實行,以緩解「有回收、無再造」的問題。 

用商家資金資助再造業 

在香港,我們早就在膠袋上實施「生產者責任制」,用家需為使用膠袋而付款,計劃更逐步覆蓋更多不同的商戶,成效顯著。不過,生產者責任制可以不同的形式出現,例如規定製造商必需回收其生產的廢棄產品 ,或對某些產品實施強制性的按金制度, 又或對某些產品徵收費用,從而透過利用經濟誘因 ,鼓勵回收該類產品,最後將收入用以資助該類產品回收再造。立法會最近已通過廢電器及玻璃樽生產者責任制相關法例,並將會實施。政府應將收入化作支援再造業的基金或直接用收入建立官方的再造廠,如廢紙再造廠,而非單純地只支援回收業,輕視再造業。 

優惠採購政策推動再造品的使用 

要推動市場的再造品的需求,政府除了要以身作則,訂立環保採購政策,優先購買再造品外,還要對商家提供優惠政策,鼓勵他們使用再造品。由於經過收集與加工等程序,再造品的價格競爭力相對較低,而且產品質素亦較參差,商家缺乏購買這些再造品的誘因。政府可考慮對大量採購再造品的商家提供稅務寬免,讓他們更有動力為環保出一分力。當再造品有一定的市場時,再造商自然有一定的利潤,亦帶動整個產業發展。同時,再造商也應同步研發新技術,減低成本及改善產品質素。當時機成熟時,政府便可逐步取消這些稅務寬免,不再干預市場。 

隨著科技的發展,有人謂回收再造業是晨曦工業,有巨大發展潛力。筆者倒認為政府在這個晨曦工業的萌芽階段時,必需高度介入,別讓寶貴的資源掉到堆填區。期望環保局能夠認真思考筆者建議,展示有心、有力,有承擔的「管治新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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