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文可算學術論文? 浙江大學:不會降低學術標準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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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日前發佈新規,其中規定在媒體及其「兩微一端」(微信、微博、App)發表的優秀網文,根據發佈平台與傳播水平可認定為國內權威、一級、核心等學術期刊論文,納入晉升評聘和評獎評優。規定一出,立即引發熱議。

不少媒體用《網文10萬+可算學術論文》為標題,認為浙大新規將「媒體點擊量」與學術論文的學術價值等量齊觀,極易導致學術「退步」;也有支持者覺得浙大這一新規,衝擊了高校現有的單一學術評價體系,是改革創新之舉,勇氣可嘉,值得提倡。浙大相關部門回應媒體稱,出台優秀網絡文化成果認定辦法,旨在探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呈現方式的多樣化。認定優秀網絡文化成果申報需經專家委員會嚴格評審,因此不會降低有關學術標準。

浙江大學指,優秀網絡文化成果包括在報刊、電視、互聯網上刊發或播報的,具有廣泛網絡傳播的優秀原創文章、影音、動漫等作品,原創文章字數應不少於1000字。而對於如何認定優秀網絡文化成果,浙大對申報等級作出了劃分,以發佈平台與傳播水平這兩項,作為最根本的評判指標。

有浙大老師表示,學校這一規定的出台考慮得不夠周全,有些草率,但出發點和動機是好的。他認為,《辦法》是鼓勵學者在新媒體平台發聲,不要局限于小圈子文化。通過新媒體平台,學者研究成果的社會傳播面更廣,價值比學術論文要高,將帶來更多的社會效益溢出。

而浙大的學生就認為,人文社科類的專業學術成果相對比較難實現,在學術期刊上發文也比較困難。新規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學術的壓力。如果網絡發文可認定為學術成果的話,以後找工作在簡歷上也更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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