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享20單位年底入伙 社聯強調非合法劏房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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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聯指部分單位將採取合住模式,最多2至3個家庭同住單位。(大公報資料圖片)

政府與社會服務聯會合作,推出為期3年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募集閒置單位,再由社福機構租予有需要人士入住。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指當中部分單位會以合住模式運作,最多有2個至3個家庭共住一個單位,但強調計劃並非「合法劏房」。

首批推出的34個單位中,14個來自市建局,以及20個位於九龍城、由恒基地產提供、九龍樂善堂營運的單位。蔡海偉早上(20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指,樂善堂正裝修該20個單位,估計一至兩個月完成後,11月起招收租戶,料本年底前可入伙。而部分單位將採取合住模式,最多2至3個家庭同住單位,共用客廳、廁所等,但強調計劃並非朝「合法劏房」方向發展。

他預料,八成租戶會是已輪候公屋三年人士,租期完結後後應該可以上到公屋,而入住時會列明是過渡性安排。又希望希望營運機構多元化一點,由8至10個機構分別負責幾十個單位,針對不同的對象,例如單親家庭、更生人士和年輕夫婦等。他承認,計劃提供的首批300多個單位數量不多,距離實際需要是很遠,但「幫得一個得一個」

房間包獨立水電 正商討資助電費

參與社會房屋共享計劃的樂善堂,將會推出首批相關房屋,出席同一個節目的樂善堂總幹事劉愛詩說,發展商恒基租出20個單位,租金兩年一元,預計一伙一家庭。有關單位位於等候重建的樓宇,有房間和窗戶等結構問題,恒基已派人處理,由樂善堂做簡單裝修,希望12月入伙,而單位已設置獨立電錶水錶,會和電力公司商討會否資助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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