擲梁振英三文治案結案陳詞 吳文遠申永久終止聆訊遭拒

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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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遠下午到庭時向支持者揮手。(星島日報圖片)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於去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向到票站投票的時任特首梁振英投擲「臭魚三文治」,卻誤中副車,擊中署理督察劉泳鈞。吳文遠早前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經歷2日審訊後,控辯雙方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結案陳詞。

 
吳文遠於下午2時許已抵達法院,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亦有到場支持。他於開庭前再強調當初向梁振英擲三明治是為爭取全民退保,亦再次重申很多長者連「買一份早餐嘅錢都無」,又指自己對事件「無悔意」。
 
吳文遠結案陳詞前突然稱審訊不公平,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裁判官質疑吳早前有律師代表時不申請。「點解而家先申請?」
 
他稱前特首梁振英為本案重要證人,但因「有政治考慮」未有傳召為控方證人;而且梁於開庭前拒絕與辯方合面,他未能透過會面了解梁的證供是否對他有利及其誠信,故認為審訊不公平。
 
控方認為,吳於開審前已知梁拒絕會面,認為吳於庭上「聽完覺得唔啱用」始作出申請是濫用程序,裁判官最後拒絕其申請。
 
控方結案陳詞時指,吳與梁非朋友關係,吳亦在數次示威中針對梁,二人關係稱不上為好,梁早前亦供稱未有授權任何人向他擲東西,亦不會同意,又認為吳胡編梁「戚眉戚眼」是向他示意,邀請他投擲三明治。
 
同時,控方亦不認為吳「真誠相信」梁同意被擲三文治。控方指,吳於Facebook直播3次以相近意思稱,於票站外巧遇梁,並「嚟手將三文治掟過去」,而非稱梁「示意我掟俾佢。」控方又指,即使梁的表情當時具挑釁意味,並不代表他同意被擲三明治,又稱吳應預視到三明治有機會擲中梁身旁的保安人員。
 
吳於陳案陳詞時反駁,雖然二人非朋友關係,但有鍳於外國有政治領袖會主動接著市民向其投擲的物件,故意為梁同意他向其投擲三明治非不可能。他又指,當時三明治以非高速、而且降落點非常準繩,剛好落於梁的頭部前上方,若非梁「踎底避過」三明治,沒有揚聲叫其他人避開,該名總督察不會被擊中。而且由於有線新聞片段未有影到梁被擲時表情,控方不能在沒有合理疑點下排除梁有向吳作出「示意」表情。他亦強調Facebook直播內容非在警誡下進行,而且當時只為「搞氣氛」,故不認為法庭應採納內容為招認。
 
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本月31日裁決。
 
資料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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