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向梁振英擲三文治案 上訴得直撤控

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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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在2016年向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擲三文治,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監3星期,他其後不服定罪上訴,高等法院周三(6日)裁定吳文遠上訴得直,獲撤銷控罪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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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判辭中指,不接納吳文遠指相信梁振英會接住三文治的說法,但認為他並無意圖襲擊涉案的總督察,因此判處上訴得直。法官又質疑,為何控罪並非指控吳文遠襲擊梁振英,但如果因為梁振英是當時的特首,律政司為免梁振英需要出庭,就是不合常理及令人不安的檢控安排。

吳文遠在庭外表示無想過上訴得直,對結果感到意外,但強調今次是政治檢控,認為法官的觀點精闢,不擔心律政司會再提出上訴。

案情指,吳文遠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投票當日,趁時任特首梁振英到票站投票時,涉嫌向梁振英投擲臭魚三文治,最終誤中在旁的署理總督察劉泳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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