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GPS》港珠澳大橋何時通車 陳帆:待中央決定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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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通車日期一再延遲,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由於大橋開通要三地配合再報批中央決定,所以現時仍未有定案。

港珠澳大橋通車日期一再延遲,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星期日在網誌明確指要明年才開通。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指,港珠澳大橋年底具備通車條件,但由於通車不是一個地區的事,是涉及粵港澳三地政府,所以需要三地配合,具體通車時間及安排通車儀式的主禮嘉賓等要由中央決定。

至於大橋的主橋超支,香港按比例要付20億元,陳帆指正跟內地仔細澄清,以便日後清楚地向立法會申請最後一次撥款,他相信是最後一次就港珠澳大橋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他又說由於支付比例已早有規定,港府要承擔的比例無爭拗空間。

另外,港鐵沙中綫主體工程亦超支165億元,陳帆指路政署正逐項審視港鐵的預算,如果超支款項合情合理,政府願意付出;如認為工作上有不足的情況,政府亦有需要與港鐵檢討,重申造價是否封頂是言之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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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醫學美容案件 法官批周向榮推卸責任無悔意


DR醫學美容案件,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和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裁定誤殺罪成,周向榮被判入獄12年,陳冠忠則判囚10年。

周向榮及陳冠忠早上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應訊。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指,周向榮對案中死者陳宛琳有照顧責任,但他明知在CIK療程療效未證實,集團推出療程時根本未準備好,他急著推出療程,是為了擊敗其他競爭者。法官形容周向榮是貪錢、有野心的生意人,要求顧客簽署免責聲明,銷售手法低劣,是想推卸責任,並無悔意,以十二年為量刑起點,以反映社會的恐懼及厭惡,沒有減刑理由,最終判周向榮監禁十二年。

至於次被告陳冠忠,法官不認為他是判斷錯誤,認為他是知道污染是有導致死亡的風險,卻沒有做好安全系統。法官明白陳冠忠家庭面對困境,尤其他的女兒只有六個月大,但對於死者陳宛琳家人來說同樣面對困境,加上被告沒有認罪,因此判處陳冠忠監禁十年。

而負責注射的醫生麥允齡,陪審團早前未能達成大比數有效裁決,控方計劃申請重審,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處理。

有份協助死者家屬的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認為,今次判刑彰顯公義,對美容業界起警剔作用,亦顯示醫療美容事故對社會有嚴重的影響。她指,死者家屬會考慮採取其他行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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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經緯 以警棍毆打途人罪成


退休警司朱經緯涉嫌在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以警棍毆打途人,被控一項襲擊致身體傷害罪,裁判官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

朱經緯到東區裁判法院聽裁決,同行還有警務處前刑事及保安處長羅夢熊。主任裁判官錢禮在裁決時指,從呈堂片段可見,事主事發時的確與女友人在上海商業銀行外步行,並沒有作出任何侵略性動作,要令警方對事主作出襲擊行為。又指被告自辯的供辭與呈堂影片內容有矛盾之處,認為被告沒有合理理由以警棍毆打事主頸部,更認為被告並非真誠相信當時事主有侵略性意圖,裁定他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

朱經緯被控2014年11月26日,在旺角彌敦道以警棍襲擊途人鄭仲恆。他早前自辯時解釋,當晚自己是按《公安條例》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執法,並真誠相信自己在合法執行職務。朱解釋面對當晚發生的衝突,他需要利用合法武力以恢復秩序,而警棍亦是唯一有效應對當時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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