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梁天琦求情 官:無預謀非求情理由

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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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大年初二的旺角騷亂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被裁定暴動罪成,法官在高等法院聽取求情後,押後至下月11日判刑。

梁天琦的代表律師呈上蔡維邦多封求情信,撰寫人包括他的家人和朋友、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英國的教授及上議院議員等,他們都指梁天琦熱血、樂於助人、不會推卸責任,希望改變香港民主倒退的歷史情況。蔡維邦指,梁天琦主動承認襲警罪,面對以年計的監禁,但他不會放棄理想,出獄後會繼續以非暴力方式爭取民主,希望法官明白他是一個熱血青年,與一般罪犯不同,判刑時考慮襲警及暴動罪同期執行。

法官彭寶琴回應說,即使梁天琦沒有預謀襲警不構成加刑因素,但這並非求情理由。她說就算梁在砵蘭街的行為未被定罪,仍無改他早已在場的事實,且梁一直觀察事態發展,認為這背景應考慮在內。彭官又舉例說,一個強姦犯知道一名受害人以往屢遭性侵會啞忍,在這背景下,該強姦犯仍犯案,反問為何法庭不能考慮此背景。

彭官指這是一宗刑事罪行,需時考慮相關案例,將梁天琦、盧建民及黃家駒的判刑,押後至下月11日。至於涉及梁天琦、林傲軒及李諾文未能達成裁決的暴動罪,律政司當日會決定是否申請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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