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洩露廉署查馮程淑儀 被判入獄4個月

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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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前年涉嫌向公眾披露受調查人資料,早前被裁定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成立,他周一(28)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吳文遠獲批准保釋。

裁判官在判刑時指,吳文遠明知故犯,犯案為提高知名度,由審訊第一天至今,悔意不足,縱使可能影響將來參加選舉,他需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判入獄4個月。

辯方在判刑後,立即申請讓吳文遠保釋等候上訴,裁判官批准吳文遠以2萬元現金保釋,及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辯方指,被告吳文遠接受法庭的裁決。裁判官鄭念慈追問,吳文遠是否接受裁決指他為提高知命度而披露資料,辯方重申吳文遠接受法庭的裁決,並無特別指明接受或不接受裁決的哪一部分。

辯方指,吳文遠經反省後表明不會再犯相同罪行,以後會更小心自己的行為,已作出最大的承擔。他又說,今次案件與被判囚的案例比較,嚴重性有天淵之別,認為社會服務令是合適的判刑考慮。

控罪指,吳文遠2016年4月向廉署舉報馮程淑儀及其丈夫馮永業等人,懷疑涉嫌貪污後,向傳媒及在社交媒體上,披露馮程淑儀正被廉署立案調查,以及吳文遠會以投訴人身份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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