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涉庭內拍照案 承認曾拍照但不認罪

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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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上周在法庭內拍照的內地女子唐琳玲因未有依時交保釋金,被警方拘捕。法官指唐琳玲的為嚴重干擾司法,控以刑事藐視法庭,唐琳玲就承認曾在庭上拍照但否認控罪。

法官陳慶偉在庭上控罪內容,指她上周三在高等法院一個法庭審理佔旺藐視法庭案期間,用手機拍照。警方在她的手機內找到最少三張在庭內拍攝的照片,清楚顯示她在公眾席上拍下庭內的法律代表、法庭書記、傳繹員以及庭內的電腦屏幕,其中兩張照片更上傳至微信。法官指她的行為是嚴重干擾司法,被控以刑事藐視法庭。

律政司傳召一名跟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的實習生上庭作供,該名實習生指,當時他坐在公眾席旁聽,唐琳玲坐在他右邊,他在開庭前看到唐琳玲的微信版面上,有兩張分別是旁聽席籌及佔旺案法庭正門的相片。而唐琳玲在開庭前及接近休庭期間,分別將手機舉至心口位置,對著法庭中央拍照,當時律師、公眾及法庭書紀均在庭內。他又指,每次在庭內望向唐琳玲的手機時,都看到其屏幕顯示著微信的版面,但不清楚唐琳玲使用微信時,在瀏覽還是發布內容。

唐琳玲早前承認做過案情中所指的行為,但不認罪,認為行為無觸犯刑事法律,又指希望可以盡快結案,不想浪費法庭資源。她要求直接以普通話跟法官對話,不需要傳繹員,被法官拒絕。又問是否由法官負責訟費,法官指當然不,要視乎最終審訊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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