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三子衝擊公民廣場 終院判律政司須承擔訟費

201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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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前學生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衝擊政府總部案,終審法院早前裁定三人終極上訴得直,並裁定律政司須支付三人上訴至終院過程中的大部分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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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在終極上訴得直後申請訟費,惟律政司指須反映3人並未在所有事項中勝訴,反對部分事項的訟費申請。終審法院周五(10日)頒下判辭,指終院推翻上訴庭裁決,理應可獲訟費。

 
終審法院批評律政司一方面指覆核三子刑期是出於公眾利益,另一方面又指法庭不應以公帑支付三子訟費,是自相矛盾。終院強調,既然本案明顯涉及公眾利益,法庭更加有理由將訟費判予上訴得直的三子,因上訴庭本應駁回律政司的覆核刑期申請。

不過,終審庭認為,羅冠聰及周永康其中一次就法律觀點向上訴庭作出申請時,兩人無需要動用3名大律師,因此不批准他們全取該3名大律師的費用。

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2014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2016年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其後提出覆核刑期,上訴庭去年8月改判黃之鋒入獄半年,羅冠聰入獄8個月,周永康入獄7個月。3人分別服刑了近半刑期,其後獲准保釋並提出終極上訴,維持原審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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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