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一地兩檢條例明刊憲 下周二起實施

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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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第632章)生效日期公告明日(31日)刊憲,指定《條例》於下周二(9月4日)起實施,以配合廣深港高速鐵路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的籌備工作。

由該日零時零分起,就內地口岸區的法律適用及管轄權劃分而言,《條例》界定之非保留事項,會由內地根據《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和內地法律實施管轄。

內地派駐機構人員亦會在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工作,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於去年12月27日作出的《決定》,這些人員將不會在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以外的區域執法。進出兩個口岸區的人員除了須出示由港鐵公司發出的過境限制區許可證,亦須辦理兩地的通關手續。

而為了加強市民的認識,政府已製作一份名為《廣深港高速鐵路「一地兩檢」你要知》的小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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