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禮女學員 前田徑教練脫罪

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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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歲前田徑教練被指在住所強扯女學員內褲,將她非禮,經審訊後,被判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指,受害人證供未達至毫無合理疑點,於是撤銷控罪。
 
事主X在屏風後作供,指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4月8日期間某天,在被告大埔住所,被告藉詞幫她按摩雙腿,要求她脫下長褲,之後突然扯下她的內褲,撫摸她私處。
 
被告自辯時指事主身穿牛仔褲,所以建議X脫褲,對方亦同意,他替X按摩時二人有傾有講,他強調無扯下對方內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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